近年来,吉林省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简称四众)快速涌现,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加快发展,逐渐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成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重要力量,对推动吉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具有重要意义。省政府日前印发《吉林省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对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推动实施“互联网+”行动的贯彻落实和具体部署,是加快推动四众等新模式、新业态发展的系统性指导和落实文件。
一、《实施意见》起草背景和过程
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把创新驱动摆在核心位置,先后制定了《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有力促进了我省振兴发展。总体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与吉林人力资源大省的地位、科技教育方面的优势、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2015年9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53号),为贯彻落实国家精神,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深入推进四众发展,省发改委牵头与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等24个部门和单位多次沟通协调,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分别召开了科研单位、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参加的多个层次座谈会,并在借鉴外省份政策文件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实施意见》的送审稿,经省政府同意印发。
二、制定《实施意见》对吉林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义
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深入推动四众发展,是促进科技创新,拓展就业空间,汇聚发展新动能的重要途径;是加快网络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提高生产效率,加快转型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支撑;是创新管理方式,提升服务能力,释放改革红利的重要举措。
三、制定《实施意见》的主要依据
为保证《实施意见》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实施意见》主要参考了《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吉发〔2015〕23号)、《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5〕54号)、《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5〕14号)、《关于进一步推进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若干意见》(吉政发〔2015〕25号),《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5〕31号)、《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5〕43号)、《关于推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5〕45号)、《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5〕70号)等系列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的政策文件,结合我省四众工作的实际需要,形成了《实施意见》。
四、《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提出“十三五”期间,建设和完善一批四众支撑平台。到2020年,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和普惠性的政策扶持体系更加完善,创新创业成本极大降低,产业分工更加灵活,就业空间进一步拓展,共享经济进一步壮大,形成一批新的经济增长点。围绕全面推进众创、积极推广众包、立体实施众扶、稳健发展众筹等4个方面提出了大力发展专业实体众创、积极发展网络平台众创、鼓励发展科研技术平台众创、培育发展大型企业众创、加快发展研发创意众包、积极推动制造运维众包、加快推广知识内容众包、鼓励发展生活服务众包、积极推动社会公共众扶、鼓励倡导企业分享众扶、大力支持公众互助众扶、积极开展实物众筹、稳步推进股权众筹、规范发展网络借贷等14项重点任务。从营造发展空间、完善市场环境、强化内部治理、强化政策扶持等4个方面提出了探索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完善行业监管方式、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开放合作发展、建立健全信用体系、积极应用信用信息、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提升平台服务能力、保障平台信息安全、规范行业市场行为、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实行适用税收政策、丰富金融服务方式、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营造创业创新氛围、积极探索创新模式等17项政策措施。
五、《实施意见》工作要求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大对四众等创业创新活动的引导和支持力度,加强统筹协调,探索制度创新,完善政府服务,科学组织实施,鼓励先行先试,不断开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